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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要闻
湛江汽车货运总站副食市场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20 16:20 来源于:未知 查看次数:

一、招标人:广东省湛江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湛江汽车货运总站。
二、招标项目:湛江市赤坎区椹川大道北93号(湛江汽车货运总站副食市场)。副食市场店铺27间,混合结构。
三、招标须知:
1、租赁合同期限为2年。
2、押金:5000元/间(注:按单个铺位计算,多铺位的档口押金按铺位数累加)。
3、招标底价:现租户门店租金单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底价的按废标处理。
4、投标价高者中标,若出现原租户投标价与最高出价相同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原租户。
5、中标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中标者须将营业执照等证照办理完毕并向招标人出示。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租赁合同押金。
6、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地震、雷击、水灾、火灾、*行为、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应各自承担损失,积极防止损失的扩大化,并均不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但与付款相关的义务并不得因此而免除。
7、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8、投标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投标报名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凭缴款收据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于2018年7月28日10:00时至12:00时前凭银行存款记录复印件(原件核对)、身份证复印件证明递交给招标人;投标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10:20时;不中标的在定标结束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在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中标后弃标、不签订租赁合同的,投标保证金转违约金归招标人。
9、经营范围须在投标书中列明。(1)不能经营易燃、易爆、易腐蚀产品、化学污染性物品项目;(2)不能经营国家明文禁止的项目;(3)批发市场内不能经营饮食类;
10、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并承担承租经营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1、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转租所承租的物业或交由他方使用。
四、投标人条件:
1、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仟元);
2、湛江市户籍人员(除原租户外);
3、银行存款5万元证明和良好的商业信用(为表明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出具投标人名下5万元银行存款记录复印件)(原租户除外);
4、户籍所在地公安系统无犯罪记录证明(原租户除外);
5、没有拖欠租金的原租户;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址:湛江汽车货运总站多种经营办
联系电话:0759-3313314、13702728283(李生)、13692473175(陈生)
                                    

湛江汽车货运总站
                                    2018年7月20日
主办:广东省湛江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请使用IE7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759-3993999、0759-3339130 备案序号: 粤ICP备130043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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