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为员工办理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将于2018年5月下旬期满。我司计划续办该团险,有意向合作的请于5月2日前将贵司与我司合作的团险计划书交到我司。
计划书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起付线标准、理赔比例、理赔服务承诺(服务流程、理赔时效)等。
若贵司有意合作,请进一步联系、沟通。
联系地址:湛江市椹川大道北99号湛汽集团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759-3338746
联系人:李小姐
湛江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保险责任概要(不低于该标准)
一、补充住院医疗、特定门诊保险金:
(1)社保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保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剩余部分,免赔500元(特定门诊不设免赔),对500元以上部分,保险人按95%进行给付。保额不低于3万。
(2)先行自付理赔=先行自付费用×35%
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1)门诊或住院费用,赔付比例90%。保额5000元。
(2)意外事故实际住院天数每日补贴30元。
(3)意外身故保险金: 50000元。
(4)意外残疾保险金:按保险金额(50000元)及该项残疾所对应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