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为员工办理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期满。我司计划续办该团险,有意向合作的请于6月10日前将贵司与我司合作的团险计划书交到我司。
计划书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起付线标准、理赔比例、理赔服务承诺(服务流程、理赔时效)等。
若贵司有意合作,请进一步联系、沟通。
联系地址:湛江市椹川大道北99号湛汽集团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759-3338746
联系人:李小姐
二O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保险责任概要(不低于该标准)
一、补充住院医疗、特定门诊:
(1)社保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保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剩余部分费用,住院起付线500元,对500元以上部分,保险人按95%进行给付;特定门诊不设起付线,保险人按95%进行给付。(2)先行自付费用,保险人按35%进行给付。
保额3.5万元。
二、意外伤害:
(1)门诊或住院费用,赔付比例100%。保额10000元。
(2)意外事故按实际住院天数每日补贴30元,最多赔付180天。
(3)意外残疾(身故)保险金: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比例给付保险金,最高50000元。
三、其他要求
全体在职与退休人员均可自愿参加。必须衍接上期保险时间,本期从2018年5月30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