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报价人:
现对《广东省湛江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询价公告》(简称《询价公告》)第三大点第5小点“分支机构”的指称澄清如下并作相应修改:
1、该《询价公告》中的第三大点第5小点“分支机构”既包括法人下设的分公司,也包括法人出资的子公司。
2、对原《询价公告》第三大点第5小点修改为:
“5、如报价人中出现总(母)公司与分公司、总(母)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同一总(母)公司出资的不同子公司等多个报价人报名,只接受一名合格报价人参加(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名。”
询价文件相关内容对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广东省湛江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7日